湖南科技大学智绘青春宣讲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宣讲团全称为湖南科技大学智绘青春宣讲团(简称“宣讲团”)。
第二条 宣讲团是由湖南科技大学热心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工作的青年思政课教师志愿结成的群众性理论教育服务组织,接受湖南科技大学党委领导,归属湖南科技大学工会统一管理,在湖南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宣讲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思政课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大学生思想迷茫、成长困惑问题,大力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立足思政小课堂、面向校园和社会大课堂,着力打造学生“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的开放式、流动性思政宣讲课堂,开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新阵地,助力大学生更好地汲取马克思主义科学智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绘好人生蓝图,实现青春梦想。
第四条 宣讲团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科技大学有关制度规范。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宣讲团聘请专家顾问若干名,设名誉团长、团长各1名,副团长2名,下设办公室、理论部、宣讲部、宣传部、调研部。团长职务在团员自荐的基础上,由宣讲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副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在团员自荐的基础上,经团长提名,由宣讲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团长、副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4年,任期满后重新选举,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 团长、副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策划、组织宣讲团各项活动;定期召开宣讲团全体成员大会,民主协商本团事务;制定和修改宣讲团章程等规章制度;形成和发布有关决议;审定吸收、除名宣讲团成员;审核宣讲团年度工作报告。
第七条 经团长提议或经1/3的成员提议,常务委员会可召开本团成员特别会议。
第八条 团长全面主持宣讲团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计划部署宣讲团工作,负责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络,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和决算。
第九条 副团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策划活动方案,组织安排宣讲团重要活动。
第十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宣讲团联络工作与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会议安排、校内宣讲场地借用等工作,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 理论部具体负责组织遴选宣讲主题,做好理论建设、课题申报、论文发表等工作。
第十二条 宣讲部具体负责组织打磨讲师队伍,打造精品课程,实现宣讲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三条 宣传部具体负责组织做好宣讲团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宣讲团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第十四条 调研部具体负责做好青年学生成长困惑尤其是思想困惑的前期调研工作以及宣讲效果调研工作,以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第三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与宣讲能力的专、兼职青年思政课教师,遵守宣讲团章程,热心宣讲团工作,经个人提出申请或宣讲团成员推荐,宣讲团常务委员会认定后,方可成为宣讲团成员。
第十六条 成员加入宣讲团须填写《申请加入宣讲团登记表》,并存档备案。
第十七条 成员退出宣讲团须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退出本宣讲团。成员不履行义务,不参与宣讲团活动,视为自动退出宣讲团,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 成员的权利
(一)对宣讲团工作有监督、建议、批评权;
(二)有参加宣讲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自由退团的权利。
第十九条 成员的义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立德树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积极参加宣讲团各项活动,认真准备宣讲内容,宣讲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及宣讲团宣讲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主动向宣讲团提交符合宣讲团规范要求的宣讲PPT、讲稿等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
(四)支持宣讲团工作,服从宣讲团常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宣讲团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工作制度与宣讲规范
第二十条 管理工作制度
(一)宣讲审批制度。根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等方面管理要求,提出必要的申请、报告,获批后开展宣讲或其他相关工作。
(二)集体备课制度。定期开展集体研讨,集中撰写理论宣讲提纲,组织集体备课,统一制作规范讲稿文案和PPT,做到统一提纲,统一讲稿,统一要求,开展集体评课,打磨宣讲课堂。
(三)定期宣讲制度。定期开展系列宣讲报告,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引领与价值引导,帮助大学生破解思想困惑与成长难题,绘好发展蓝图,实现青春梦想。
(四)协调联络制度。定期与校内外相关单位沟通交流,拓展教育资源,与相关单位同向同行,协同创新开展理论宣讲活动,扩大宣讲的社会影响。
(五)学习交流制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会议,不断提升自身理论传播水平和教学能力;围绕宣讲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研讨、交流,运用新媒体手段及时总结宣讲团工作。
(六)其他工作制度。编辑整理宣讲团成员的宣讲内容,造册归档等制度。
第二十一条 宣讲工作流程
(一)确定宣讲内容。以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根本任务,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内容为具体依据,聚焦大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思想难点问题,着力宣讲与大学生成长所需马克思主义科学智慧。
(二)发布宣讲计划。制定宣讲团宣讲主题和计划,联合相关单位向各学院开发布相关信息,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自行面向校园和社会发布宣讲信息。
(三)举行宣讲报告。接受相关单位和学生组织的邀请,深入学生群体进行宣讲,组织评议;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开展公益性宣讲活动。
(四)改进宣讲文案。根据宣讲反馈情况及时完善宣讲内容和方式。
第二十二条 宣讲工作基本要求
坚持以“六个要”、“八个统一”为原则要求,按照“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的质量标准,着力打造青年学生“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的宣讲课堂,在宣讲文案准备和宣讲报告中要基本体现以下“五个一”要求:
(一)聚焦一个社会热点。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关注世情国情社情民情,熟悉近期思想文化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至少结合或运用一个案例切入主题,阐释理论。
(二)阐明一个基本原理。针对所阐述的社会热点、思想困惑问题,至少运用一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方法进行阐释与分析,做到讲清讲透讲活。
(三)形成一次思想交锋。针对大学生中存在的相关思想疑惑,要提炼出不同的特别是相对立的思想观点,最好在现场至少形成一次思想论争,为“真理越辩越明”作充分铺垫。
(四)解决一个思想困惑。要经过观点论争、理论阐述后,使听众的心灵受到触动,思想发生变化,至少能够解决好一个相对突出的思想困惑。要运用网络问卷等方法进行效果评价。
(五)收获一种成长智慧。理论一定要彻底,以达到真正说服人的效果,至少帮助大学生学精悟透用好一种马克思主义科学智慧,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打下科学的思想基础。
第六章 活动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二十三条 宣讲团活动经费来源:
(一)上级相关部门资助经费;
(二)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支持经费;
(三)相关科研项目工作经费;
(四)宣讲团成员自筹经费。
第二十四条 宣讲团活动经费使用遵循“依法依规,勤俭节约”的原则,一般由团长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须报请常务委员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宣讲团活动经费使用接受监督成员监督,接受指导单位问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宣讲团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